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 博客來

博客來網路書店歡迎您

?一群盜墓者的驚悚探險歷程

傳說中沉埋於湖底的鬼龍棺埋藏著驚天秘密,神秘的墓主佈下了妖異邪術,讓每個膽敢進入墓的人無法生還,古墓主人究竟是何方神聖?

博客來書店為了破解妖蠱,揭開鬼龍棺的秘密,一群盜墓賊開地宮、破機關、鬥妖物,循線找到幾座沉睡了千年的古墓。妖蠱、響屍、幻毒、赤鬼陰、深井懸棺、血獰蟲、綠毛粽子、無頭石像、八剎吊魂棺、九重失魂陣……恐怖詭異的古墓處處驚魂,步步殺機,踏上驚險萬分的征途,等待他們的究竟是驚世寶藏,還是一連串死亡陷阱?

本書特色

恐怖詭異的盜墓經歷,命懸一線的陰陽對決


詭異離奇的鬼湖傳說,陰魂不散的蛇眼石人,引出一座鬼龍族守護的神秘古墓,和一段段撲朔迷離的塵封歷史,恐怖詭譎的鬼湖謎棺究竟隱藏著什麼驚天秘密?古墓主人究竟是何方神聖?鬼龍族不願公諸於世的秘密又是什麼?

為了解除鬼龍族的邪咒,為了尋找傳說中的神器、秘寶,一群各懷心思的人勇探湖底鬼棺,在鬼門關前來回走了幾遭,意外揭開一段段不可思議的歷史謎團。

滇緬邊境的蛇皇鬼宮、蒙疆大地的獨目幽棺、西北邊塞的血奴神殿……這幾座相隔千里的古墓究竟有哪些不可思議的關聯?
博客來網路書局
恐怖詭異的盜墓經歷,命懸一線的陰陽對決,驚心動魄的際遇層出不窮,這群盜墓賊如何運用自己的智慧和應變能力化險為夷,脫出殺機遍佈的古墓?

局中局,謎中謎,真相究竟多麼駭人聽聞?

博客來博客來網路書店《摸金符之蛇皇鬼宮》以流暢風趣的文筆描述一群盜墓者的驚悚歷險故事,透過節奏緊湊的古墓歷險、奇詭難解的歷史謎局、光怪陸離的情節、鮮活生動的角色、構思縝密的佈局、流暢老練的文字,寫就讓人眼睛一亮的盜墓探險新篇章。

書中有環環相扣的謎題,有不斷引出的懸念和緊張刺激的生死搏鬥,讓讀者彷彿經歷一場驚心動魄的真實探險,充分體驗閱讀的快感。

作者透過詭異驚悚的歷險故事,同時融合民間奇聞與野史傳說,演繹出一段段既驚險又精采的盜墓歷程。跌宕起伏、撲朔迷離的劇情,讀來直教人大呼神奇過癮,是一部媲美《盜墓筆記》的探險小說新經典!



博客來
  • 出版社:普天出版社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6/02/16
  • 語言:繁體中文

圖解第一次投資原物料就上手

圖解國際商品市場:金屬、能源、農產品如何牽動全球經濟

第一次買黃金就賺錢 (《黃金再起》全新增訂版)

別傻了!物價上漲更好賺!全方位原物料投資術

索羅斯都要用的MetaTrader黃金交易術-應用篇

索羅斯都要用的MetaTrader黃金交易術-首戰篇

商品訊息功能:

國際貿易實務詳論(修訂二十版)

亞太經貿市:區域整合架構下的機遇與挑戰(第二版)

國際貿易實務(31版)

土耳其重點產業商機探索

南美雙璧:巴西與智利

迢迢入關路:加入WTO祕辛

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嫖宿幼女罪存廢 有望下周審議

旺報【記者陳榮正╱綜合報導】

大陸爭議已久的「嫖宿幼女罪」存廢問題,在大陸全國人大常委與法學界一致支持廢除的情況下,有望下周審議。目前傾向擬修法廢除「嫖宿幼女罪」,這對長期主張廢除的婦女團體,無疑是一大鼓舞。

陸媒指出,24日至29日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將三審《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可能涉及「嫖宿幼女罪」存廢議題。

其實,「嫖宿幼女罪」存廢爭議始於2009年,不但婦團極力奔走,並上書常委和遊說法學界人士,保存刑責較高的「強姦罪」。不過,因基層司法機關認為「嫖宿幼女罪」判刑重於「強姦罪」,兩種罪刑高低引發議論,支持保留與贊成廢除勢均力敵。

婦團出身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是主張取消「嫖宿幼女罪」的代表人物,之前卻無法主導修法過關。

破例以強姦判刑

然而,2013年底大陸最高法院表態贊成廢除「嫖宿幼女罪」,去年四川成都邛崍檢方,將兩名透過「雞頭」媒介與13歲少女性交易的2名男子,首次以「強姦罪」提起公訴,今年3月地方法院也以「強姦罪」宣判,是中共建政以來的首例。

邛崍檢方原本以涉嫌「嫖宿幼女罪」批捕2名嫖客,但承辦檢察官認為, 2男明知少女不滿14足歲的情況下,仍與她發生性關係,符合「強姦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因此以強姦罪提起公訴,後來法官再「補上一刀」。

事實上,大陸《刑法》有「嫖宿幼女罪」,法官卻破例以「強姦罪」判刑,當時引起相當大的討論。由於嫖宿幼女罪的法定最高刑度是15年,強姦罪則最重可處死刑,因此民間多數認為法官「重判」。

變相認同幼女賣淫

四川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法學博士葉睿表示,「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為5年至15年,而「強姦罪」將姦淫幼女作為法定從重情節,最高刑是死刑,且被害人若14歲以上,也可構成「強姦罪」。但強姦犯罪情節輕微的,也可能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而「嫖宿幼女罪」則至少判刑5年以上,所以不能說「嫖宿幼女罪」刑責一定比較輕。

他認為,兩罪的主要區別在於,「嫖宿幼女罪」忽視了被害人的身分。若定「嫖宿幼女罪」,則變相認同幼女賣淫行為,這無疑是對受害幼女的二次傷害,與《刑法》保護幼女的立法精神相違背。

小 靈 通

強姦罪與準強姦罪

大陸「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或故意與未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行為。兩岸在這方面的定義幾乎相同,不過台灣在「姦淫未滿14歲之女子」部分,學術上稱為「準強姦罪」,以強姦論。台灣現行《刑法》上「準強姦罪」之保護對象,僅限於未滿14歲之婦女。(陳榮正)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嫖宿幼女罪存廢-有望下周審議-215008528--finance.html

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推薦,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討論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比較評比,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開箱文,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部落客
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
那裡買,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價格,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特賣會,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評比,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部落客 推薦

 

摸金符之蛇皇鬼宮強檔限時

arrow
arrow

    sherryg22b0b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